我国降低农产品增值税

2012-05-095888.TV专业市场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加强农业是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三农问题”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在部分行业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涉及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行业。相关专家表示,在这三个行业进行增值税改革试点,有助于完善农产品增值税链条,使相关企业税负“恢复到正常水平”,是一项重要的减税政策,同时将有利于扭转当前部分食品问题层出不穷的乱象。“虽然这一政策还只是试点,但它是农副产品加工行业增值税改革的份文件,意义重大。”广东省商业经济学会会长、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首席研究员徐印州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谈到。他认为,增值税系列政策将陆续出台。与此一脉相承的是,去年国家已经开始进行增值税改革试点,从上海市现代服务业开始,预计今后还将陆续出台有关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加工的利好政策。
  徐印州谈到,农产品加工业与民生息息相关。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规模一般都不大,小微企业居多。此政策出台,有助于为其降低税负。近几年,食品问题层出不穷,一方面是由于世风日下,一些企业的商业道德水准欠佳;另一方面,“客观情况”是由于这一行业税收负担过重企业成本压力太大,行业竞争太过激烈,一些企业一味追求降低成本而走到“邪路”上去了。这并不是为这些企业辩解。此政策的推出,国家似乎少收了一点税,但给农产品加工行业提供了一个更为健康的生存发展环境,终有利于广大的消费者,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进步。他同时指出:“为何此次了酒及酒精行业,值得商榷。但总的思路是值得肯定的。”
  另有分析人士同时指出,作为我国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试点是探索完善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增值税抵扣机制的重要步骤,有利于解决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难、抵扣难、偷漏税问题严重等现象,优化税收政策和征管环境,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实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同时将扣除率调整为产成品的适用税率,以解决各方对所谓“高征低扣”的误解,也可以大大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增值税负担,有利于鼓励农产品加工增值,提高竞争力,促进农产品加工行业的发展。
  虽然此举有助于降低相关企业税负,但因企业面临诸多成本上涨压力,企业主动降价的可能性较小。就乳制品行业而言,有业内意见普遍认为原料奶只占了部分成本,相关政策调整不会导致乳企主动降价。广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负责人对媒体记者表示,今年以来广州多家乳企已涨价,反映了业内成本压力。以检测费来说,在重审QS后需要购置和升级很多设备,由于提高检测频率,企业购买试剂的费用也随之增加不少。记者了解到,巴氏奶的增值税去年已从17%下调到13%,但是未引起终端乳品降价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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