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设立专门机构 落实五个制度 保证肉品放心

2013-04-105888.TV专业市场
    去年,蒙山县商务局在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食品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按照国家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提出的“两个百分之百、一个95%”的工作要求和蒙山县制定的年初规划为工作目标,对城区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加强了市场监管,积极化解调处多种矛盾,促进了城区屠宰工作的规范运行。对乡点屠宰管理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提供各种政策业务咨询,跟踪主动提供服务,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保障了全县肉品质量放心和市场供应。
    设立专门机构
    为了强化全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力度,蒙山县里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挂帅,公安、工商、畜牧、商务、财政、税务、卫生、环保等单位负责人参与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定点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商务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工商、畜牧、商务等单位共安排12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组成了强有力的综合监管执法队伍。
    规范屠宰行为
    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是一项政府的形象工程和民心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此外还容易触发各种矛盾。为了规范屠宰行为,去年,蒙山县商务局加强了政策法律方面的宣传力度:首先向全县200名生猪经销商、大型用肉单位和大部分屠商下发了政策宣传资料和相关管理制度。其次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等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国家屠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使这项工作不断深入人心,逐步走向规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保证肉品放心
    去年,蒙山县商务局把加强猪肉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作为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关键措施来抓。去年初,县定点屠宰执法大队积极对各宾馆酒楼、学校、企业食堂、大型超市等用肉单位,进行肉品检查,要求上述单位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百分之百使用定点屠宰场供应的肉品。通过采取“三制”监管方式构建溯源体系,即:对宰场实行“二章一票”制(检验检疫章、出厂完税章、肉品随附单)。对城区内所有肉品销售人员每天实行备案登记制。对用肉单位实行购销台账制。而这样一来,从肉品的供应源头、到流通渠道、直到终端消费等环节清楚透明,基本达到了监管目的。
    落实“五个制度”
    从2009年起,蒙山县商务局通过筹集资金328万元在县城区建成了一座机械化的现代屠宰厂,从屠宰环节上奠定了食品的基础。为确保城区屠宰场供应的肉品质量,加强社会监督,该局又督促屠宰场对广大市民作出了《肉品质量公开承诺书》。此外,加强了生猪检疫、品质检验、卫生环境与秩序维护等四个监管,在屠宰场派驻了专职畜牧检疫员和肉品品质检验员。严格要求屠宰场执行生猪进场验收制度、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病害肉品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五个制度”。去年,全县共屠宰生猪6万多头,没有发生一起肉品质量事故。
    与此同时,该县定点屠宰管理执法大队还加强了市场执法打击力度,每天坚持对城区内所有肉品销售市场进行日常巡查,不分昼夜加强对上百家大型用肉单位和重点部位的巡查次数。去年,共查办私屠滥宰25起,处罚11人次,罚款5600元,查处违法肉品243公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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