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教育部官网消息,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防范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
两部门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为重点单位,以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及“五毛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为重点行为,组织开展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以近三年发生过学校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件的地区和学校为重点,对开展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情况进行联合督查。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逐步实现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要鼓励学校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公开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等过程,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学校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改善学校食堂供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