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网络订餐,规范行业监管: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处两家网络订餐平台

2016-12-095888.TV新闻资讯

亮剑网络订餐,规范行业监管: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处两家网络订餐平台图片

为展示湖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成果和创新经验,推进三湘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进程,本报与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推出“食药安全三湘行”专栏,自本期开始,刊发系列采访报道,敬请关注。

近日,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对上海拉扎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饿了么,下同)、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美团外卖,下同)涉嫌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等给予行政处罚,分别罚款10万元。据悉,这是湖南省查处网络订餐不规范经营行为第一案。

长沙市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这两家公司均未对部分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许可证审查,随后,执法人员对此情况展开了调查,发现了两家公司对通过其网络平台进行食品交易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资质审查不严,平台上存在未获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两公司未建立完善的入网餐饮服务者档案;部分入网餐饮服务者的名称与核准名称不一致等违法行为。

经查证,上海拉扎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分别对44家和39家无《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予以认证,这些单位通过上述两家公司网络平台进行了食品交易,两家公司对通过其网络平台进行食品交易的部分餐饮店收取了相关费用。

在对上海拉扎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进行调查后,执法人员对通过该公司网络平台进行食品交易的部分无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仅10家无证餐饮店1个多月时间在该网络平台上的交易额就达474054.34元。据2016年1月7日对上海拉扎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检查的数据显示,加入该分公司网络平台进行食品交易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就达2362家。

据长沙市局稽查支队负责人介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分别给予其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合法合理,涉案公司均已接受处理。进入网络平台的餐饮店多数为中小餐饮店,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媒体、市民都很关注。上述案件的查办及宣传,产生了有效震慑作用,有利于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防患意识。

该局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积极指导第三方网络平台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9月2日该局局长郭塨约谈了饿了么、美团外卖、百度外卖三家网络平台公司长沙分公司负责人。该局积极思考并落实11月21日在上海召开的深化“放管服”改革座谈会上,李克强总理针对两家小食店的实际情况,对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更多从百姓角度考虑,努力做好服务,尽量寻求更多人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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