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火爆食品饮料招商网记者了解,湖北省日前出台新政—《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优化升级食品生产许可程序,并进一步对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做出了详细的工作部署。
据了解,湖北省食药监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各地审批权限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严禁违反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流程审批,严禁超范围审批,严禁认可无食品安全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严禁随意延长审批时限,严禁降低产品实施细则要求发证。
通知简化了新建企业许可检验,对于新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可由企业按照对应产品细则要求,提交企业生产的该产品近三个月内的合格检验报告,经实地核查合格后,直接予以发证;对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等需要实地核查的企业,可以提交企业生产的该产品近三个月内的合格检验报告,经实地核查合格后,直接予以发证。
通知还取消了换证企业许可检验。对于期满换证的企业,取消许可检验,经实地核查合格后直接予以发证。对已获证企业,只要该企业在所持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提交申请并受理,可按照期满换证办理程序要求执行,保留其原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对撤回、撤销、吊销和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其编号不得再次使用。同时,停止收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